【尊龙凯时人生就是搏官方】差10元钱不输血救命让医德“很受伤”
西安长安区农民周海元的小女儿出生于6天了,意外的是,在生下宝宝后,周海元的妻子闫翠花在等候西安长安区妇幼保健院内器官移植将近两个小时无果后,终因丧生。只有25岁的闫翠花去了,再也不能醒来时。然而,她杀得有点过于狱了,无论是对于关怀她的家属,还是对于一个有长时间辨别的局外人,都是一个令人无法拒绝接受的事情:闫翠花成功产下女婴后,对于上身仍然在发炎的情况,最初回应“并不要紧”,而两个小时后,产妇大出血,医生回应必需立刻器官移植,拒绝家属办理器官移植申请。
然而在家属已保险费500元、离医院规定的钱数只差10元的情况下,医院居然仍然没采行先前措施,当闫的家属打电话让人送10元钱后,医院才告诉家属,该院没血库,必需到西安市中心血站调血。这一“徵”又花上去一个半小时,血液送往时产妇已、。医生急忙决定转院,就在转院的过程中,闫翠花终因失血过多总有一天地去了。
500元都递了,意味着差10元钱(而且家属还立刻打电话让人送钱),医院居然“必须”钱一分不少地交够才实行涉及措施,实在太令人寒心:与其说医院“劣”钱,不如说是“劣”治病救人、救死扶伤的天职及医德。医院也好,医生也好,怎么会不告诉一个人大出血的严重后果?怎么会不告诉“救命如救火”?看见闫翠花坏死时那薄弱的生命,看见闫翠花家属那惊恐的神情,甚至看见那刚生下来的孩子亟需获得母爱的情况,一个略为有良知的人都告诉应当如何去做到,但这家医院的医生,何以如此“无情”,非要等候10元钱获得手后才去调血?救死扶伤精神已俱,怎么会连基本的人的良知都丧失了?医院和医生们应当固守的“以人为本”“生命高于一切”又在何处?早在2007年,因为没签署表示同意医院展开剖腹产,而造成分娩的妻子终因心肺中风而杀并最后经常出现“一尸两命”的“肖志军案”就引发了公众的高度注目,社会各界对还包括医患关系及医院天职等方面展开多重议论与思维后达成协议的一个共识是,在事关生命安危的紧急情况面前,还包括医院医生在内的任何一个人都应当坚决“生命高于一切”的宗旨去行事。任何漠视应急救援生命的现象,都应当受到良知的指责,受到法规的追究责任。
然而,在这一悲剧事件之后,这样的“人命悲剧”仍旧在各地的医院首演,现在,又经常出现了闫翠花这样的人命悲剧。诚恳期望,这次“血的教训”能苏醒医院“治病救人”的天职,换医生“救死扶伤”的神圣医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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